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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苏州方向车辆限行(西安限行外地车辆吗)

西安市外地车辆限行最新规定

截至2023年1月23日,西安市卖猛外地车辆限行最新规定如下:

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延西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

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不受措施限制的机动车: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尺配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陵搜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应急通信保障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苏州限行2023最新规定

2023苏州对进入西北片区、留园路、致能大道(玉湖街至横越路段)、寒山寺枫桥景区周边的何山桥北匝道-南匝道以及外地车限行的最新规定如下:

一、西北片区

限行时间: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期间,每日7时至19时。

限行对象:非苏悄段轮州号牌机动车(旅游大巴除外)。

限行范围:西北片区(西环路以东、干将西路以北、广济路以西、北环西路以南区域,其中西环路、干将西路、北环西路可以通行,广济南路和广济北路禁止通行)。

限行规定:禁止驶入。

二、留园路

限行时间: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期间,每日7时至19时。

限行对象:机动车(特种车辆,公交、苏州好行常规线路等除外)。

限行范围:留园路。

限行燃颤规定:实行机动车由东向西单向通行(特种车辆,公交、苏州好行常规线路等除外)。

三、致能大道(玉湖街至横越路段)

限行时间: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期间每日9时至16时。

限行对象:机动车(特种车辆、公交、内部居民等除外)。

限行范围:致能大道(玉湖街至横越路段)。

限行规定:实行机动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措施(特种车辆、公交、内部居民等除外),实际管控时间由现场交警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动态调整。

四、寒山寺枫桥景区周边的何山桥北匝道-南匝道

限行时间: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期间。

限行对象:机动车。

限行范围:寒山寺枫桥景区周边的何山桥北匝道-南匝道。

限行规定:实行全天机动车逆时针单向通行。

五、外地车

实施时间自2019年8月5日起至今,非苏州号牌小客车(蓝牌)。

1、限行区域:古城区域以内道路(以护城河为界)。

时间:工作日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6:30-18:30)。

限行措施:禁止驶入。

2、控行区域:禁止驶入东汇路和西汇路以南、莫邪路以西、干将东路以北、人民路以东区域(其中干将东路对非苏州号牌小客车限行,人民路、莫邪路、东汇路和西汇路可以通行)。

时间:每日7:00-19:00。

限行措施:禁止驶入。

3、禁行区域:齐门路及临顿路以东、北园路以南、大唐家巷及北仓街以西、白塔东路以北区域。

时间:每日7:00—19:00。

限行措施:禁止非苏州号牌机动车以及不符合以下条件的苏州号牌机动车通行(其中齐门路、临顿路、白塔东路、北仓街和园林路可以通行,大唐家巷和北园路禁止通行)。

区域内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的苏州号启信牌机动车辆;区域内实际居住和工作市民的苏州号牌机动车辆;确需进入的苏州号牌机动车辆。

西安外地车辆限号最新规定2023年

2023年西安外地车辆限号的最新规定如下:

1、限行时间:2023年2月1日(周三)至2023年12月31日(备档周日),工作日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2、限行区域:县城环沙路(含)以西、环城南路(不含)以北、石桥路(不含)以耐信东、环城北路(不含)以南。

3、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西安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机动车:

(1)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2)校车、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3)持有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件、喷涂专用标识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邮政车及在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救助专用”或“西安救助”标识的专用民政救助车辆。

(4)殡仪馆的殡葬车仿亩乱辆。

(5)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6)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7)执行任务的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辆。

(8)“使”、“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9)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市、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禽畜,新鲜的肉、蛋、奶等),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以上内容参考:西部网—西安周至县恢复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