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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外地限行(广州市越秀区限行)

广州越秀区对外地小汽车有没有限行?

截至2019年8月,广州越秀区对外地小汽车没有限行,但广州市区内对外地小汽车有限行,具体如下:

自2018年7月1日零时起,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驶入本市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数差),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下称“开四停四”管理措施):

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和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

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

扩展资料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三条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需要,采取限制通行、经济补偿等措施逐步淘汰高排放车辆。限制通行、经济补偿等具体办法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采取前款规定措施的,应当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正式实施三十日以前信早向社会公告,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十四条薯坦皮  省人民政府可以在条件具备的地区,提前执行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阶段排放限值,并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在本省销售的新车,应当符合注册登记地现行执行的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阶段排放限值,并在耐久性期限内稳定达标。

第四十一条  禁止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现场检查监测、电子监控、摄像拍照、自动监测、遥感监测、远红外摄像等方式,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对在用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广州哪几个区限行外地车

根据广州市发布的限行政策,2021年3月5日起,广州市实施外地机动车扮配尾号限行措施,即每天交通警察部门按照“7+1”的规定,根据车牌号末尾是奇数/偶数日清郑,限制外地机动车在广州市11个区(海珠、荔湾、天河、越秀、白云、黄埔、花都、南沙、增城、番禺、从化)行驶。根据广州市发布的限行政策,2021年3月5日起,广州市实施外地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即每天交通警察部门按照“7+1”的规定,根据车牌号末尾是奇数/厅正指偶数日,限制外地机动车在广州市11个区(海珠、荔湾、天河、越秀、白云、黄埔、花都、南沙、增城、番禺、从化)行驶。

外地牌照广州限行规定

外地牌照广州限行梁老规定分为根据车辆尾号限行和根据区域限行。

1、根据车辆尾号限行:广州市采取尾号限行的措施,工作日早高峰7:30-9:30、晚高峰17:30-20:30,限行车辆尾号与日期尾号相同的车辆不能上路。例如:日期为1号的限行1、6尾号车,日期为2号的限行2、7尾号车,培余以此类推。

2、根据区域限行:根据实际情况,广州市内某些区域也会采取限行措施,限制外地车辆行驶。例如,广州市海珠区、荔湾区、越秀区、天河区市区某些路段实行外地车禁配渣滚行措施。禁行路段通常会有标志提示,外地车辆需注意查看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