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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经十路今天限行(济南经十路限行路段)

2023济南限行外地车限行规定

1.交通高峰期禁止轻型、微型货车以及悬挂外地号牌的机动车进入城市快速路、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通行。

2.“外地号牌”是指非“鲁A、鲁S”的机动车号牌。

3.工作日交通高峰期是指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

济南天桥区限行不

自2020年10月5日至2021年1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国庆假期10月1日至10月8日不限行,上班首日10月9日周五限行尾号3和8。

济南限行的汽车类型包括外地燃油车,城市快速路、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城市快速路”是指北园高架路、工业北高架路、二环东高架路(含老虎山隧道)、二环南高架路(含石房峪隧道、老虎洞山隧道、浆水泉隧道、龙鼎隧道、港沟隧道)、二环西高架、顺河高架及南延工程(含玉函路隧道、望岳路隧道)等高架道路为限行路段,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

济南市区哪些路段限制皮卡车行驶?

济南市区允许皮卡车行驶。

根据《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解除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和轻型、微型新能源载货汽车城市道路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便群众出行,自2019年6月1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解除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和悬挂新能源机动车号牌的轻型、微型载货汽车的城市道路限行措施。

即日起,上述车辆无需再行办理车辆通行备案或许可,但应当遵守根据大气污染防治、高峰时段交通流量管控等需要而依法制定的其他通行管理规定。

本通告所称多用途货车(皮卡车),是指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等于2100mm、货箱栏板上端离地高度小于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的货车。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解除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和轻型、微型新能源载货汽车城市道路限行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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