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滞留在外地的武汉市民及车辆,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可以进城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进出武汉市车辆和人员管理的通告(第17号)
为全力做好本市疫情防控各项保障工作,巩固现阶段疫情防控成果,内防扩散,外防输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进出本市车辆、人员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进城车辆、人员管理
(一)因保障疫情防控、城市运行、生产生活、防疫物资运输等原因必须进城的人员和车辆以及滞留在外地的武汉市民及车辆,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进城。
(二)本市在进出城通道,由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设置综合服务站点,对进城车辆和人员(原则上一车2人,含司机)进行车辆及身份检查、车辆消毒、体温检测、隔离救治、人员防护等工作。
(三)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组织有关用人单位、社区、旅行社做好进城人员信息备案工作。由所在用人单位和社区对进城人员实行疫情防控双重管理,落实本市“双测温两报告”制度的要求,共同做好健康监测等日常疫情防控工作。
二、出城车辆管理
(一)保障我市城市运行的水、电、油、气及生活物资保障车辆(本市车辆),凭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派工单、收件函,对车上人员(原则上一车2人,含司机)身份核验无误、体温检测正常后及时放行。
(二)对捐赠我市医疗物资、防疫物资、生活物资的车辆,凭接收单位开具的证明、收件函,对车上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无误、体温检测正常后及时放行。
(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运送医护人员、抗疫医疗物资车辆凭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公函,对车上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无误、体温检测正常后及时放行。
(四)警车、消防、抢险、环卫、邮政等特种车辆及印有“公务用车”字样的车辆,对车上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无误、体温检测正常后及时放行。
三、出城人员管理
(一)因保障疫情防控、城市运行、生产生活、特殊疾病治疗等原因必须出城的人员以及滞留在汉外地人员(以下简称出城人员)可以出城,但要坚持错峰出城、分批实施,适时安全有序原则。
出城人员不属于被要求隔离的人员(包括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及处于观察期的治愈出院患者),且须身体健康,没有发热、干咳、气喘等症状。
(二)中央、省直在汉单位人员出城的,由所在单位报请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
市直部门单位人员出城的,由所在单位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
区直部门人员出城的,由所在单位报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其他人员出城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并经其批准后,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三)进出城通道综合服务站现场执勤民警查验批准文书,对出城人员身份核对无误、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放行。
(四)出城人员到达目的地后,须做好不少于14天的健康监测,并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备案。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失效时间另行通告。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4日
来源: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湖北牌外地客车在武汉限行吗
湖北牌外地客车在武汉限行的情况下能否通行,答案是可以的。根据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最新通告,新开设外地车牌的客运车辆均可正常通行。当然,其他外地客车也一样,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就可以在武汉行驶,比如有可靠的凭证办理武汉打卡、保证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的出行、购置武汉交通强制性保险等。
[img]全国各地疫情防控交通限行情况汇总,返程旅客须知
今天是农历初十,由于疫情原因,全国各省市依然处于道路交通管制状态,但不少人因为工作原因不得不提前返程。日前小编在网络上了解到,一些返程的旅客因为不清楚道路交通限行政策,走到半途才知道“此路不通”,所以准备返程的旅客一定要提前了解返程路线的交通信息,避免白跑一趟。车神探为此整理了目前全国各省市的交通管制信息,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湖北省
首先是疫情最为严重的湖北省,湖北省武汉市从1月23日早上开始便对进出武汉周边的高速公路17条高速上的49个收费站相继采取了交通管制措施,仅保留疫情防控物资的“绿色通道”。而其他进入武汉市的所有通道都设有临时检查点,防疫工作人员逐一对进入武汉市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其他城市也基本在1月25日左右全部实施了道路交通管制,除急救灾车辆、冷链运输车辆、绿色通道车辆外,其他车辆无法通行。
另外,湖北省目前全省各个城市的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都暂停运营;机场、火车站离汉通道暂时关闭,具体时间未知。所以目前湖北省内的人无法乘坐公共交通离开湖北。
北京市
为防止新型肺炎疫情扩散,2月3日起,北京公安交管部门对全市车管业务进行调整,改进服务方式,调整办理时间,建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少到现场办理业务,大力推行网上办、自助办、延期办,为市民群众提供服务便利。具体包括调整全市车管窗口办公时间、驾驶证换证、机动车检验等期限延长以及驾驶证换证、机动车检验等期限延长等。
另外,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延迟恢复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自2020年2月3日至2月9日(正月十六、星期日),继续按照节假日模式进行道路交通管理,延迟恢复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即尾号限行措施)。
湖南省
为防止疫情通过道路客运渠道传播,湖南省全面停运包括省际、市际、县际及县内在内的全省所有包车客运。由北京、河北、上海、江苏、福建、海南、重庆、贵州、陕西、湖北、云南和河南等12省市已停运发往湖南省的省际客运班线车辆,湖南省对发往这些省市的省级客运班线车辆也暂时一律停运。
浙江省
1月29日起,浙江省多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临时关闭了大部分城市的高速出口,并且暂停进出浙江省的省际经营性长途客运班车。1月26日起已经暂停了省际道路客运加班车和省际包车运营业务。
江苏省
为有效防控疫情,江苏省出台了一系列交通、车管政策,其中包括部分高速口关闭、部分客运暂停等。其中临时对相关收费站采取管制措施32起,关闭收费站总数165个。1月27日起,除政府指令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外,暂停所有进出江苏的省际班线客运和省际包车客运,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青海省
1月26日,青海省宣布,除政府指定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全面暂停进出青海省的省际长途道路客运和省际道路旅游包车客运。恢复时间由省交通运输厅确定后另行通知。同时,自2020年1月27日0时起,市区公交车减少发车班次,城市快客、旅游公交和大站快车线路暂停营运。恢复正常营运时间另行通知。
安徽省
从2月1日起,安徽省内有31条高速70多个出入口临时封闭,从1月30日起,淮北市所有班线客运汽车、旅游包车、城市(乡)公共交通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含顺风车)暂停运营,巡游出租车汽车保留三分之一,所有汽车客运站场关闭。
辽宁省
为有效防控疫情,辽宁省出台了一系列交通、车管政策,其中包括辽宁全省长途客运站基本关闭、8个城市公交停运、驾驶证换证/机动车检验等期限适当延长、交管业务网上办等。
黑龙江省
1月29日起,黑龙江省全部暂停省际包车和省际班车客运(政府指定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除外),恢复时间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从2020年2月2日零时起,黑龙江省高速公路36个收费站临时关闭交通,恢复通行时间另行通知。
新疆
针对疫情防控形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决定新疆暂停办理省际班车发班、省际旅游包车备案申请业务,提前预购车票的乘客可无条件全额退票,恢复运营时间另行通知。此外,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对疆内所有客运车辆、客运站实行日消毒、通风等措施,所有进客运站乘车的旅客要检测体温。与此同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新疆铁路部门停发部分列车。
陕西省
截止1月28日12时,西安高速有5处收费站出入口均封闭,7处收费站出口封闭,1处收费站入口封闭。
西藏
2020年1月31日,拉萨市全面暂停市际、旅游、县际、农村客运班线车辆运营(公共交通正常运行),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1月31日后,市民需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避免长途出行,确有出行需求的拉萨市外西藏其他地市户籍群众,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与西藏各地市驻拉萨办事处取得联系,由各地市驻拉萨办事处负责协调返程事宜,拉萨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不再安排班线车辆运送。
吉林省
截至2月3日11时,吉林省高速公路共有1个收费站出、入口关闭,64个收费站出口关闭,保留109个城市主要出入口收费站正常通行。并全部暂停省际班车客运、旅游包车客运(政府指定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除外),恢复时间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云南省
自2020年1月28日00:00起,暂停昆明市所有道路客运班线及其它客运,恢复时间视疫情处置情况另行通知。部分城市高速入口暂时关闭。
河北省
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石家庄市、秦皇岛市、邯郸市、邢台、保定、廊坊、沧州暂停执行机动车每天限行两个尾号的常态化限行措施。河北省石家庄、保定、邢台、沧州、唐山、廊坊、邯郸、衡水、辛集、定州、邢台县、安国市公交和客运班线纷纷停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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