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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海限行区域地图(深圳南海限行区域地图高清)

深圳限行路段

(一)限行时段

工作日7:00-9:00,17:30-19:30。

(二)限行范围

限行区域:深圳全市范围道路,除去各大高速公路及进出深圳口岸路段。

(三)限行对象

限行: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不受限制: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除租赁小汽车外持有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粤港、粤澳两地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以及进出深圳各口岸的车辆将不受限行影响。

扩展资料:

从2月1日起,在工作日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30-19:30)期间,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为限行道路,限行对象为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大中型客车不受限制,货车进入深圳市道路行驶的应按照规定办理通行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深圳限外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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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海大道小货车限行到几点吗

深圳南海大道小货车限行至晚上的20点。

根据《关于继续对异地号牌载货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第一条 工作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货汽车在全市道路通行。

第三条 下列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货汽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新能源车、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扩展资料:

下列高速公路及基本货运通道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高速公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

(二)基本货运通道。

1、跨区域:北环大道(北环龙珠立交以西段)、福龙路(南坪立交以北段)、南坪快速、布龙公路、丹平块速、坪葵路、盐葵路、观光路。

2、福田区:市花路。

3、罗湖区:沿河路、布心路、泥岗路(泥岗红岭立交以东段)、红岗路、清水河一路、清水河二路、清水河三路、清水河四路、清水河五路。

4、南山区:月亮湾大道、茶光路、兴海大道、港湾大道、妈湾大道、临海大道、右炮台路、赤湾二路、赤湾五路。

5、盐田区:深盐路、北山道、永安路、明珠大道、洪安四街。

6、宝安区:107国道、西乡大道、机场道、机场南路辅道、航站四路、机场支一道、领航二路、领航三路、领航四路、空港一道、航站二路、宝源路、洲石路、广田路、松福大道、松岗大道、芙蓉大道、福永二路、大洋路、凯城二路、芙蓉路、松瑞路、福洲大道、凤塘大道、兴围路、前进二路、水库路、福园一路、福园二路、金湾大道、象山大道、永和路、沙松路、南环路。

7、龙岗区:布沙路、龙岗大道、盐龙大道、坂李大道、惠盐公路、横东岭路、东泰路、红棉路(盛宝路-长深高速段)、布澜路、西环路、盛宝路、东西干道、料坑大道、丹梓西路(站前路-深汕公路)、宝荷路、爱南路(宝荷路-龙岗大道)、同胜工业园路、华辉路、华兴路(华辉路-布龙路)、锦龙四路、碧新路、宝龙大道、良白路、东深路、创新路、宝南路、沙荷路、丹农路、新河大道。

8、龙华区:清吉路、清祥路、民康路、东环二路、泗黎路、龙观路、观澜大道、浪荣路。

9、坪山区:丹梓大道、比亚迪路、坪山大道(东纵路至丹梓中路段除外)。

10、光明区:光侨路、根玉路、松白公路、公常路、新玉路。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交通队——关于继续对异地号牌载货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

蓝牌小货车在深圳、那些路段是限行、或限时通行

禁止小型货车行驶的时间和路段

(一)周一至周五7时30分至21时禁止小型货车在深南路(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红荔路(红岭路至香梅路段)、笋岗路(雅园立交至皇岗路段)、莲花路(皇岗路至香梅路段)行驶。

(二)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小型货车在水库路段(东湖水厂至沙湾特检站)、丽水路(学苑大道口至丽山路口)行驶。

(三)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小货车在以下区域、路段和广场行驶

(四)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小型货车驶入景田北片区:东起新洲路(不含新洲路),西至香梅路(不含香梅路),南起红荔路(不含红荔路),北至北环大道(不含北环大道)。

(五)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小型货车驶入广场沿河路、求知路、观艺路、烟桥路。

(六)周一至周五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小货车在以下区域、路段和广场行驶:

深圳限时行驶规定哪些路段?

在深圳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4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上,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须按规定路线和区域行驶。

2014年12月29日,深圳市交警局发布了《关于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须按规定路线和区域行驶的通告》。该通告规定,2月1日起,工作日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30~19:30)期间,实行上述限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