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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黄标车限行区域(石家庄市黄标车限行区域有哪些)

石家庄限行区域包括正定吗?详细

不包括正定。

限行时间:由原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修改为“每日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节假日也要遵守限行时间)

限行区域:由原来“二环路(含二环主路及高架桥)以内所有道路”修改为“二环路(含二环主路、辅路及高架桥)以内所有道路”。

市区主干道限行措施:每日7:00-11:00、15:00-19:00时段,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通行中山路(西二环至东二环)、裕华路(东二环至苑东街)、中华大街(南二环至北二环)、平安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建设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维明街(槐安路至宁安路)、青园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友谊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体育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

槐安路限行措施:每日7:00至19:00时,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扩展资料:

相关规定:

“外埠号牌载客汽车”通行注意

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根据市区早晚高峰时段机动车出行总量数据显示,对外埠号牌载客汽车设置限行时间、限行区域。

1、外埠号牌载客汽车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外埠号牌载客汽车禁止通行二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出租车、公交车、通勤班车、以及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抢险车、救护车、外地来石旅游的专用客车等车辆除外。

2、禁止中型、大型载客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为倡导群众多乘员出行的理念,消减机动车出行数量,取消了10座(含)以上载客汽车的限行规定。

注意:

1、取消早晚高峰时段10座(含)以上载客汽车禁行二环路的规定。

2、取消“每日8:30至11:00、15:00至17:30,禁止10座(含)以上载客汽车通行中山路(西二环至东二环)、裕华路(东二环至苑东街)、中华大街(南二环至和平路)、平安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建设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维明街(槐安路至新华路)、青园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友谊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体育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的限行规定。

3、将“每日7:00至19:00,禁止10座(含)以上载客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修改为“禁止中型、大型载客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参考资料来源:

闽南网-2019石家庄限行尾号查询+时间区域 石家庄限号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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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黄标车限行

除持邮政通行证、油气运输通行证、抢险通行证、园林通行证以及运输鲜活产品的车辆以外,所有悬挂黄牌照的货车,每天6:00——24:00限行,限行时间为18小时;限行范围,三环路 (不含三环路) 以内的所有道路。

今天石家庄限号是多少

石家庄常态限行

注意:目前重型、中型载货汽车(黄牌货车):石家庄依然禁行,24小时禁止驶入三环、古城路及以内道路行驶;

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含专项作业车)

1、每日05:00至24:00,所有重型、中型货车禁止进入三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2、途经我市的外埠(石家庄市及所辖县、市以外)重型、中型货车,须绕行三环路以及京港澳高速、石黄高速、石太高速、青银高速、绕城高速等三环路以外其它道路。

3、昼夜禁止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在三环路(不含)以内高架桥上行驶;三环路辅路通车后,55吨(含)以上重型货车通行三环路辅路,禁止进入主路行驶。

(二)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含专项作业车)

1、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禁止所有货运车辆(含环卫清扫、园林施工、道路设施维护车辆以及外埠号牌等货车)通行二环路(含二环主路及高架桥)以内所有道路;消防、抢险、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等载货汽车除外。

2、每日9:00至11:00、15:00至17:00,禁止轻型、微型载货汽车通行中山路(西二环至东二环)、裕华路(东二环至苑东街)、中华大街(南二环至和平路)、平安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建设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维明街(槐安路至新华路)、青园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友谊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体育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

3、每日7:00至19:00,禁止载货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三)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

1、全天禁止以上车型在市区二环路(含)以内道路、二环至三环之间主干道延伸(连接)线内道路以及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仑大街、秦岭大街、天山大街、黄河大道、长江大道、珠江大道路段通行。

2、以上车型在三环路辅路通车后通行三环辅路,禁止进入主路行驶。

(四)营运人力三轮车以及未在国家机动车公告目录内的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燃油四轮车

以上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属于拼装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五)载客汽车

1、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7:30至8:30、17:30至19:00时段,外埠号牌和10座(含)以上冀A牌照的载客汽车禁止通行二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班线客运车、出租车、公交车、通勤班车、救护车,以及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抢险车、军用、警用载客汽车等车辆除外。

2、每日8:30至11:00、15:00至17:30,禁止10座(含)以上载客汽车通行中山路(西二环至东二环)、裕华路(东二环至苑东街)、中华大街(南二环至和平路)、平安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建设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维明街(槐安路至新华路)、青园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友谊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体育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

3、每日7:00至19:00,禁止10座(含)以上载客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六)“黄标车”

“黄标车”24小时禁止在市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和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矿区城区内道路上通行。

(七)通行证办理

对用于民生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及急救、抢险的重型、中型货车(7:00至9:00、17:00至19:00除外),以及注册地或单位所在地或车主居住地在限行、禁行路段、确需通行市区道路的轻型、微型货车以及10座(含)以上载客汽车,机动车所有人为本市户口、企业或临时来石参会的外埠号牌公务用载客汽车,可以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办理专用《通行证》,并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在确认车辆违法行为已处理、年检正常、尾气排放合格(持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交强险在有效期内且重点车辆的相关信息已纳入辖区交警大队监管服务平台等情况下,由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持相关手续(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个人居住地证明、临时参会通知等)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服务大厅(地址:中华南大街476号,电话:85858148)登记备案后,免费办理市区道路《通行证》,并随车携带。

【提醒】即日起,石家庄市严控重型、中型货车(黄牌货车)入市,在常态限行的基础上,严禁“黄牌货车”在5:00至24:00进入三环(含)以内道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