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牌照的车能进杭州市区吗?
回答 可以的,但有限号规定。杭州限行规则如下: 工作日周一到周五 按尾号限行 即周一 1和9限行;周二 2和8限行;依此类推 限行时间段:早高峰7:119:11 晚高峰4:316:31 休息日周六到周日 按单双号限行 即单日子单号开 双日子双号开(只有景区限行) 你的情况礼拜四(16号)来杭州的话 只需尊守单双号即可 如果你车牌尾号最后一个数字是单数 那全天都进不去景区 如果你是双数 那可以进去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谢谢!欢迎再次询问! 提问 我的车牌是沪最后一位是6今天去 回答 那是星期四 可以进市区 提问 那西湖那边去不了 回答 明天星期一,你要等到星期四,或是叫车比较方便! 更多5条
沪c牌照能上杭州德胜高架么?
沪c牌照能上杭州德胜高架,但要按照杭州的限行规定行驶。
一、杭州“错峰限行”时段:
工作日7∶00—9∶00,16∶30—18∶30两个高峰时段。
二、杭州“错峰限行”范围:
(一)浙A号牌机动车。
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高架(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其中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和古墩路不含。
(二)非浙A号牌机动车。
上述“错峰限行”区域以及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其他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三、“错峰限行”规则
(一)浙A号牌机动车。
错峰限行区域内,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以下简称尾号)对应具体限行日期的原则,在工作日高峰时段禁止相应机动车辆通行,具体为:
星期一:尾号1和9禁止通行;
星期二:尾号2和8禁止通行;
星期三:尾号3和7禁止通行;
星期四:尾号4和6禁止通行;
星期五:尾号5和0禁止通行。
(二)非浙A号牌机动车。
工作日高峰时段实行机动车全号段禁行。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
第三点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img]上海牌照的车能进杭州市区吗?
可以的,但是要求避开工作高峰期。
“错峰限行”规则要求浙A号牌机动车,错峰限行区域内,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具体限行日期的原则,在工作日高峰时段禁止相应机动车辆通行。
具体为:星期一尾号1和9禁止通行;星期二尾号2和8禁止通行;星期三尾号3和7禁止通行;星期四尾号4和6禁止通行;星期五尾号5和0禁止通行。非浙A号牌机动车为工作日高峰时段实行机动车全号段禁行。
扩展资料:
杭州市汽车限行的相关要求规定:
1、因法定节假日而致双休日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尾号实施“错峰限行”。春秋旅游旺季期间,西湖风景区实行双休日机动车单双号通行措施,具体由杭州市公安局负责实施并解释。
2、参加赛事活动的车辆凭专用通行证通行;在交通管制区域和时间内运营的公交和长途客运车辆采取的临时调整措施,以公交、运管部门发布通告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杭政函〔2014〕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