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限外地车牌号吗
根据保定市政府作出的限定,限行车辆范围为除公交车、出租车、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和其他正在执行紧急公务车辆以外的所有机动车。
保定市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限行政策将在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按车尾号单双号限行,在单号日期,单号车通行;双号日期,双号车通行。
在限行初期,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主,将以教育、劝返的方式为主。同时,市交通部门将加大公交车班次和出租汽车的投放,提升运力,保障市民出行。
扩展资料:
保定市环保局宣传处负责人表示,最近几次全国空气质量调查,74个重点城市中,保定市在大气环境的污染排名靠前。所以市政府制定了关闭小矿、控制油烟等一系列防治污染措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也是其中一项。
保定的供暖锅炉很多还是靠烧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是为了抵消燃煤污染。限行是一个长期治理空气污染的政策,会监测限行后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单双号限行并不是说供暖结束后就会废除,它会一直持续。毕竟空气质量改善了,对老百姓的身体健康也有好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河北保定周五起实施单双号限行
[img]河北单双号限行将增至哪3市?
3市单双号限行:沧州、邯郸、邢台
9市俩尾号限行:石家庄、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衡水、定州、辛集。限行日历如下:
最新通知!邢台市自1月21日零时起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由橙色(Ⅱ级)预警升级为红色(Ⅰ级)预警,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限行期间,减免公交乘车费用。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未来三天我市气象扩散条件逐步转差,对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消除不利。经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18年1月21日零时起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由橙色(Ⅱ级)预警升级为红色(Ⅰ级)预警,并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补充说明实施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①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②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③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④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⑤接到红色预警且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在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对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对未到校的学生,学校可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学生在家学习。
⑥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季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季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②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纯电动车辆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③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
④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⑤倡导排污单位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⑥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3)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严格执行《邢台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秋冬季错峰生产企业清单。
②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③对国省干线环城公路及出市口公路进行洒水降尘作业3遍,慢车道一天清扫2遍。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道路增加5次以上机扫、湿扫等清洁频次。
④干洗行业停业(有溶剂冷却循环设施的除外)。
⑤加大施工工地洒水抑尘措施,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增加4次以上洒水频次。
⑥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和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运输和生产。
⑦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作业(电器、门窗安装等不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序除外)。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⑧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
⑨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⑩机动车限行措施。除纯电动车辆、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主城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4条街道及合围区域)、县(市、区)城区内禁止核定载重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除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等新能源车辆、残疾人专用车、学校校车、银行运钞车外,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通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限行区域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围合区域(含上述街道),限行时间为7︰00至21︰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限行期间,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减免公交乘车费用。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禁止2005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市主城区内、县(市、区)城区3公里范围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大型运货柴油车辆绕行城市最外侧环线。
⑪钢铁、焦化、电力、玻璃、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制定错峰运输“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停止原材料和产品机动车运输。
⑫除列入错峰生产的企业外,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行业内的所有企业停产。
⑬部分重点企业采取临时性减排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及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职责分工,迅速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同时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0日
2021北戴河限号限行规定
为了加强我市旅游旺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实施办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秦皇岛市2021年旅游旺季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旅游旺季交通管理工作,保障旅游旺季交通安全畅通,决定2021年7月1日至8月31日,依法采取交通限行措施,具体如下:
一、双休日单双号限行
7月10日至8月22日,每周六、日,早7:00——晚20:00,北戴河区在常态化尾号限行的基础上,实行双休日单双号限行措施。
(一)限行区域和道路
滨海大道山东堡立交桥以西、河北大街西段——海岳路以南、驼峰路以东区域内全部道路(不含所列道路),以及海北路(228国道以南路段)、京哈高速北戴河引道(崔各庄互通以东路段)。
注:京哈高速方向来车可经太平庄立交桥——海北路(向北出城方向)——228国道方向行驶,也可经崔各庄互通——海岳路(或驼峰路)——海港区(或北戴河新区)方向行驶。
(二)限行规则
7月10日至8月22日每周六、周日,本市号牌机动车(冀C号牌车辆)在北戴河区单双号限行。周六准许双号车辆通行(禁止单号车辆通行),周日准许单号车辆通行(禁止双号车辆通行)。车牌尾号: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已核发通行证的货运机动车,除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外,执行双休日限行措施。
(三)特殊通行需求
1.以下机动车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中型以上通勤班车;
(2)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环保监察监测、保险公司现场勘查、银行运钞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用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需按规定路线、时间通行);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已申领新能源号牌的小型客车(含已备案的新能源客车)。
2.通行证申领
符合以下条件的,经办人应持机动车行驶证、单位出具申请函或介绍信,到东山大队(北戴河区单赤路北侧)申领北戴河旅游旺季道路通行证。
(1)执行旅游旺季保障工作任务的区(县)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所属各委办局、事业单位,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的车辆按照既定比例核发;
(2)因工作需要,确需在限行区域内道路通行的各驻秦单位、企业等,按照最低保障原则核发;
(3)户籍所在地为北戴河区的残疾人的代步汽车,由北戴河区残联负责统一申报核发(需提供本人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为北戴河区的市民,因家庭成员患病且行动不便,确需乘私家车定期到医院就诊、治疗或其他特殊原因的,可持居民户口薄或实际居住地证明、医疗诊断书、行驶证、驾驶证申领。
二、其它限行措施
(一)重点限行道路
1.北戴河区西海滩路(剑秋路至老驼峰路段)、中海滩路(保二路至东三路段)、保四路、保五路、保六路、七桥南路、东一路、东二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持有专用通行证机动车除外。
2.北戴河区中海滩路(保五路至东二路段),设置为步行街,禁止车辆通行,持有专用通行证机动车实行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3.北戴河新区戴河大街、滨海新大道,每日7:00至22:00禁止大型货车、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通行。绕行路线:青乐公路(S261)——新102国道。
4.海港区西环路(北环路至河北大街)、228国道(海港区西环路至北戴河区205国道),禁止中型以上载货汽车、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三轮汽车通行。绕行路线:北环西路——102国道与205国道合并路段——205国道——228国道——北戴河机场公路(S319)。
5.海港区河滨路,新奥海底世界段(文育路——文昌路),实行由西向东单行通行管理措施,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沿海路段(湾海一号国际公寓南门——山东堡立交桥)及以南区域内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
(二)中型以上载客汽车限行
9座(不含)以上中型客车、大型旅游客车(黄色号牌载客汽车),禁止在北戴河区东经路(东三路以西路段)、西经路、西海滩路、剑秋路(联峰路以南路段)、康乐路(鹰角路以东路段)通行。
(三)其它车辆限行
1.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畜力车),禁止在北戴河区城市道路范围内通行。运送生鲜产品、生活垃圾及其他生活必须品确需通行的货运机动车,可到市交警支队五大队办理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2.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摩托车),禁止在滨海大道山东堡立交桥以西、河北大街西段——海岳路(不含)以南,新驼峰路(不含)以东区域内全部道路,以及海北路(228国道以南路段)、京哈高速北戴河引道(崔各庄互通以东路段)通行。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摩托车不受限行。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废弃物的车辆,禁止在北戴河区范围内道路通行;运送燃油、燃气、医用氧气等民用危险化学品车辆,需到交警五大队办理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4.禁止双人骑、多人骑自行车,在北戴河区范围内道路行驶。
为保障旅游旺季北戴河道路安全畅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北戴河区道路承载力和交通流量变化,采取其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关注秦皇岛交警微信公众号及高德、百度等移动导航系统,及时了解限行道路和时间,合理安排出行路线和时间,提前规避限行区域和道路。
本通告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认真遵守本通告规定,文明行车。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更新时间:2021年3月31日
2021年3月8日,秦皇岛中小学校已全面开学,为有效维护校园周边良好交通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市交警支队决定自3月12日起恢复全市各所小学周边道路限行措施。其中包括:
迎秋里小学(八一街)
新一路小学(新一街)
建设路小学(金屋巷)
滨河路小学(纤维街)
西港路小学(晨光街)
青云里小学(渤海路、蓬莱路)
迎宾路小学(马坊街)
山海关兴隆小学(教军场路)
请广大市民相互告知并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具体限行措施及限行时间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