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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环高架货车限行(北京二环以内货车限行)

北京货车限行规定2021

(一)自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7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10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三)自2020年10月5日至2021年1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四)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4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扩展资料: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应急通信保障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参考资料来源:

北京市政府网-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北京市二环主路小货车限行时间

北京市二环主路本地小货车限行时间是每天6时至23时,外地小货车限行时间是每天6时至24时。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分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

一、本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货汽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每天6时至23时,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五环路主路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二)自2019年9月21日起,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全天禁止所有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含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通行。

二、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货汽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每天6时至24时,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禁止所有载货汽车通行。

(二)每天0时至6时,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载货汽车(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载货汽车除外),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三)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通行。自2017年9月21日至2019年9月20日每天0时至6时,以下两种车辆可以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

1、经相关管理部门确认为保障本市生产生活需求并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

2、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

(四)自2019年9月21日起,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全天禁止所有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含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通行。

扩展资料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七条 道路、交通设施的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通行需要,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第六十一条 遇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以及施工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限制车速、调换车道、暂时中断通行、关闭高速公路等交通管制措施。采取交通管制措施时,应当设置交通标志或者发布公告。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六十六条 在用机动车应当符合本市机动车排放标准,并定期进行排放污染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核发安全检测合格标志。

进入本市行驶的外埠车辆,应当按照本市规定,进行排放污染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办理机动车进京手续。

具体检测管理办法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六十七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进行检查和检测,并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配合下,对行驶中的机动车排放污染状况进行抽测。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分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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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北京货车限行规定吗?

2021年北京货车限行规定部分区域如下。

石景山区,实施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

限行区域:1.石景山区五环内道路。2.石景山区五环外区域:东起西五环(不含),西至古城大街(杨庄大街),南起石景山路,北至阜石路,限行时间:6时至23时。

海淀区,实施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

限行区域:红山路由安河桥向北至黑山扈路段(含)、黑山扈路向北至西北旺大桥段(含)、西北旺大桥向北至永丰南路段(含)、永丰南路向西至西北旺西路段(含)。

西北旺西路向北至西北旺北路段(含)、西北旺北路向东至土井东路段(含)、土井东路向北至邓庄南路段(含)一线迤东,邓庄南路由土井东路向东至京新高速辅路段(含)。

京新高速向南至西二旗北路段(不含)、西二旗北路向东至西二旗东一路段(含)迤南,西二旗东一路向南至西二旗大街段(含)、西二旗大街向西至西二旗中路段(含)。

西二旗中路向南至安宁庄路段(含)、安宁庄路向东至京藏高速段(含)、京藏高速向南至北五环段(不含)迤西,北五环京藏高速向西至红山路段(不含)迤北围成的海淀区行政管界范围内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限行时间:6时至23时。

朝阳区,实施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

禁限区域:东起北苑东路(不含南向北方向),西至安立路(不含南向北方向),南起北五环外环辅路(不含),北至立通路(不含)及清河营南滨河路(不含),上述道路围成的区域内,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轻型货车通行。

禁限道路:

1. 广渠路由东向西方向(广渠路高架桥东端匝道入口至五环小郊亭桥),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轻型货车通行。

2. 朝阳路由东向西方向(杨闸环岛西口至五环大黄庄桥),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轻型货车通行。

昌平区,实施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

限行区域和时间:

一、政府街西路、政府街、府学路、鼓楼南街、鼓楼北街24小时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二、同成街、文华路(同成街至回南北路)、安四路(马坊北桥至东小口路口),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三、京承高速公路(不含)以西、北六环路(不含)以南、京新高速公路(不含)以东,以上道路相接围成的昌平区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不含京藏高速公路主路、辅路以及本通告第二条所述道路),每天6时至20时禁止轻型、微型载货汽车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