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8日起 石家庄恢复机动车常态化限行
易车讯 日前 我们从相关渠道获悉,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2021年3月8日起石家庄恢复机动车尾号限行。
为减轻交通拥堵,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3月8日起,恢复市主城区工作日机动车尾号常态化限行措施,限行尾号与北京市、天津市保持一致,同步轮换。
一、限行时间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19: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本轮限行尾号为:
星期一:限尾号3和8
星期二:限尾号4和9
星期三:限尾号5和0
星期四:限尾号1和6
星期五:限尾号2和7
二、限行区域三环路古城路(含)以内道路。
三、限行措施对小型载客汽车、非营运客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上均含外埠号牌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每天车牌尾号轮流限行的方式,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特殊时段限行措施另行通知;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和轮流限行车牌尾号规定。
四、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1、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残疾人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2、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军车;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以及殡葬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金融运钞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抢修通行证》的抢险车;4、悬挂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经批准的其他应急车辆。
五、限行处罚违反限行规定的,按闯限行处罚,罚款 100元。
石家庄2022最新供暖规定
石家庄2022最新供暖规定如下:
1、供热单位确需停业的,应当在当年供热开始之日六个月前向供热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2、经批准停业的供热单位应当对供热范围内的热用户、热费以及设施管护等事宜作出妥善安排,并在当年供热开始之日三个月前与承接的供热单位完成供热设施及技术档案、用户资料、热费等事项的交接工作,同时书面报告供热主管部门。
3、供热单位无法保障安全、持续、稳定供热,供热主管部门协调、督促后仍未改正的,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同意,供热主管部门可以选定符合条件的供热单位对该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实施应急接管。
4、对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实施应急接管的,应当在其供热范围内公告,并听取被接管单位的陈述和申辩。当地公安机关、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人等单位应当配合供热主管部门组织应急接管。
5、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信用记录,将擅自停业停供、不按照规定期限供热、不按照经营许可范围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供热单位列入失信名单。
6、采暖期为当年的11月15日零时至次年的3月15日二十四时。提前或者延长供热时间,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向社会公告。对供热单位因提前和延长供热时间增加的住宅热用户供热燃料等主要成本费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助。
7、采暖期内,除不可抗力和热用户原因外,供热单位应当提供足够热量,保障住宅热用户装有合格用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全天不低于18℃,其他部位的温度应当达到规范要求。非住宅热用户的供热时间、供热温度由供热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img]石家庄今天限几号
如果在11月15日之前,本轮预警没有解除,那么,就要按照预警的限号规则继续顺延,也就是:
周六(12号)限行尾号为5和0;
周日(13号)限行尾号为1和6;
周一(14号)限行尾号为2和7;
如果11月15日之前,本轮预警解除了,那解除之时起,限号也就解除了。
而不管限号是否解除,从15号开始,都将开始执行供暖期机动车尾号限行政策,取暖季具体限号规则如下:注:
1、因限号规则与京津一致,并同步轮换,故1月9号-3月15号限号规则以京津轮换后为准。
2、限号包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
3、限行区域内的过境高速公路按照高速公路的规定执行。
这里要特别注意,如果在此期间,石家庄市政府又启动了大气污染应急响应,那么则需要执行应急响应的限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