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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限行水电站标杆电价(重庆限电时间段和区域)

有谁知道《渝价(2009)408号》文件的具体内容?谢谢!

重庆市物价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重庆市电网电价的通知》的通知

渝价〔2009〕408号

各区县(自治县)物价局,重庆市电力公司,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市主力燃煤电厂和大型水电企业:

为疏导我市电价突出矛盾,推进电价改革,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25号)有关规定,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

(一)为合理反映燃煤电厂煤价、煤耗、发电利用小时等变化情况,重庆市境内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下同)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4分钱。

(二)为合理补偿燃煤机组脱硫成本,将重庆市燃煤发电机组脱硫加价标准由每千瓦时1.5分钱调整为2.0分钱。

(三)重庆市境内新投产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683元;安装脱硫设施并经市环保局验收合格的机组,经市物价局确认后,上网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2.0分钱。我市新投产燃煤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后,上网电价一律按上述价格执行。

(四)适当提高部分电价偏低、亏损严重电厂的上网电价。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号机组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783元;重庆中电狮子滩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270元;重庆同兴垃圾处理有限公司1号机组按脱硫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执行。

(五)为进一步规范水电上网电价管理,完善水电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水电站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缓解水电企业亏损严重、更新改造资金不足等问题,重庆境内(除万州地方电网调度机组)2008年7月以前投产水电机组,本次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调价后仍低于同期分档上网电价的,按分档电价标准执行;2008年7月及以后投产水电机组按分档上网电价标准执行(见附件一)。对水电站装机容量的界定,根据政府有权部门对项目审批或核准的批复文件,按照同一流域、同一投资主体、一点并网的电厂容量总和确定。装机容量5万千瓦(含)以下的水电站,具有季调节性能及以上的,在分档上网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水电站调节性能按库容调节系数确定,库容调节系数达到3%的为季调节性能及以上的水电站。市级电网统调机组的水电站调节性能,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水利局和发、供电企业,依据有关资料进行认定;非统调机组由区县物价局会同当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和发、供电企业,依据相关资料进行认定,并报市物价局备案。电站实际运行5年后,物价部门可根据发、供电企业的运行数据重新校核调节性能。

二、理顺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关系。2008年8月重庆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提高每千瓦时1.5分影响电网企业增加的购电成本,通过调整销售电价予以疏导。

三、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有关规定,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提高到每千瓦时0.4分钱(其中居民用电仍按每千瓦时0.1分钱执行)。

四、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暂用于解决电网企业居民用户“一户一表”改造投资还本付息等问题。

五、为逐步完善跨省跨区电网输电价格机制,此次重庆市提高的销售电价中含华中电网公司输电价格每千瓦时0.05分钱。

六、适当提高电网销售电价。重庆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提价标准为每千瓦时3.2分钱。各类用户调价后具体电价标准见附件二、附件三。

七、进一步优化销售电价结构,重庆市实行商业与非居民照明用电同价,其功率因数调整、分时电价等政策仍按原办法执行。

八、其它相关政策

(一)为规范电价管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74号)精神,取消小水电上下网电量互抵结算政策。

(二)自备电厂应缴纳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系统备用费按调价后的标准执行。

(三)《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附件二)、《重庆市电网趸售电价表》(附件三)中已含政府性基金、资金及附加,供电企业不得在价外向用户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四)农网还贷资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均不参加丰枯、峰谷调峰电价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九、销售电价执行的范围为重庆市电力公司直供区域及重庆市电力公司控股的区县(自治县)供电公司供电区域。万州区、涪陵区地方电网同步执行重庆市电力公司销售电价。

十、以上电价调整自2009年11月20日起执行。其中,电力用户11月20日起的用电量,可按对应抄表周期内日平均用电量乘以应执行调整后电价的天数确定。

十一、电力价格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供电企业和区县(自治县)物价部门务必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确保电价方案顺利实施。各地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重庆市物价局

二○○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重庆主城家庭一个月水电气费用多少?

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以户为单位,每月不超过200度电,按照0.52元计算,200-400度,没度0.57元,超过400度按商业电费收。居民生活用水2.8元一立方米。正常家庭一个月的燃气用气量大概在15方左右,费用是每方的价格乘15。如果每方的价格为 2.4元,那么一个月费用为36元。

拓展资料:

1.电费:新销售电价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本次调整的是工商业以及其他用电(两个制)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并对峰谷分时电价时段开展了优化。而居民用电_有调整,许多 地区实行一户一表的阶梯电价,便是依据采用的电量级别来决策电价,每一个地区的居民用电台阶电费收费标准不一样。

如今的电费价钱必须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通告,而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指导实施居民用电消_分层次电力定价的,调整每月用电量的住宅用户分成三个级别,和电价应提升在不一样的水准。

2.水费:第一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0至220立方米(含),综合水价为3.4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220至300立方米(含),综合水价为4.83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30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综合水价为5.83元/立方米。

一、自来水价格:1、居民生活用水2.80元/立方米。2、行政事业用水3.90元/立方米。3、工商业用水4.10元/立方米。4、宾馆、饭店、餐饮业等用水4.60元/立方米。5、洗浴业用水60元/立方米。6、洗车业、纯净水用水40元/立方米。7、农赔水0.60元/立方米。

二、污水处理费:居民生活用水0.9元/立方米,其他用户用水1.50元/立方米。

三、中水:1.00元/立方米,暂不征收污水处理费。

3.气费:目前天然气价格在1.8元到5元不等。而且会根据地方不同各地方天然气的使用价格也不同,值得注意的是,价格低的有1.8元一立方,价格高的有3.5元一立方。有部分地区的天然气价格就是比较贵,对于具体的收费标准,可以到当地部门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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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费收费标准2022

目前重庆实行年度阶梯电价。以每月阶梯各分档电量乘以12个月计算,年分档电量及电价标准为:第一档年用电量为2400度(含)以内,电价为每度0.52元;第二档年用电量为2401度-4800度(含)以内,电价为每度0.57元;第三档年用电量为4801度(含)以上,电价为每度0.82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三十五条 本法所称电价,是指电力生产企业的上网电价、电网间的互供电价、电网销售电价。

电价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原则,分级管理。

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

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