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留下杨梅山路限行吗?
杭州留下那边基本都不限行了,毕竟远离市中心了吧而且那边相对来说车流不太大,没必要限行。
[img]徐州晚上几点以后货车可以进入市区
徐州晚上货车进入市区时间依据路段不同,可以进入的时间也不同,具体如下:
一、以下路段17:00至次日12:00禁止黄牌货车通行,含持有《货运机动车通行证》车辆(12:00至17:00允许通行):
1、淮海西路(二环西路—中山北路);
2、环城路(西安北路—中山北路);
3、铜沛路(二环西路—中山北路);
4、黄河南路(二环西路—中山北路);
5、二环北路(平山路—煤港路);
6、二环西路(铜沛路—淮海西路);
7、苏堤北路(淮海西路—铜沛路);
8、西安北路(淮海西路—环城路);
9、中山北路(淮海路—奔腾大道);
10、奔腾大道(马场湖西路—殷庄路);
11、马场湖路(马场湖西路—中山北路);
12、祥和路(中山北路—煤港路);
13、马场湖西路(奔腾大道—马场湖路);
14、九龙湖西路(马场湖路—二环北路);
15、殷庄路(奔腾大道—祥和路);
16、煤港路(祥和路—二环北路);
17、泰山路(金山东路—凤鸣路);
18、凤鸣路(泰山路—解放南路);
19、解放南路(凤鸣路—金山东路);
20、淮塔东路(解放南路—迎宾路);
21、迎宾路(淮塔东路—金山东路);
22、金山东路(泰山路—迎宾路);
23、太行路(彭祖大道—汉源大道);
24、彭祖大道(太行路—昆仑大道);
25、昆仑大道(彭祖大道—迎宾大道);
26、杨山路(三环东路—金凤路);
27、驮蓝山路(三环东路—长安大道);
28、蟠桃山路(三环东路—杨山路);
29、洞山路(桃园路—蟠桃山路);
30、桃园路;
31、振兴大道(徐海路——杨山路);
32、鲲鹏路(徐海路以北路段);
33、金凤路(徐海路—杨山路)。
二、以下路段00:00至21:00禁止黄牌货车通行(21:00至24:00允许通行):
1、徐海路(长安大道—金凤路);
2、迎宾大道(三环南路—潘塘高速入口)(允许以徐州市区为目的地的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避开高峰时间在迎宾大道通行)。
三、以下路段00:00至7:00禁止黄牌货车通行(7:00至24:00允许通行):长安大道(徐海路—驮蓝山路)。
四、以下路段全天禁止外地黄牌货车通行(允许以徐州市区为目的地的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本地持有《货运机动车通行证》的车辆和以徐州市区为目的地的配送货物的外地车辆,每日20:00至24:00允许通行):三环东路高架快速路辅道(杨山路——驮蓝山路)。
五、104国道市区段(汉源大道:城东大道至迎宾大道)禁止黄牌货车通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徐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二条 市、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规划和大气环境质量功能区划等要求,确定高排放机动车禁止行驶的区域和时段,设置禁止行驶标志和高排放机动车自动识别系统,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三条 市、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需要制定相关政策,建设相应的基础设施,推广新能源机动车船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支持公共交通、环境卫生、邮政、电力、物流配送等行业用车,港口、机场、铁路货场作业用车和通勤、公务用车率先使用新能源机动车船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
第四十一条 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确定的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有针对性地实施下列应急响应措施:
(一)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
(二)停止或者限制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工地作业;
(三)停止或者限制从事建筑外墙涂刷装饰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
(四)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
(五)在本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六)实施机动车限行或绕行。
参考资料来源: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部分道路交通限制(限制黄牌货车通行)延期的通告
临清市限行吗
济南市域范围内所有道路(高速公路除外)。
三、 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上路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四、中重型货车限行措施:应急管控期间,所有中、重型燃油(气)货车(新能源及氢能货运车辆除外),全天24小时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道路穿行。
过境车辆,可在非高峰期内绕行经十东路(春晖路以东)、春晖路、工业北路(S102)、将军路,二环西路(青岛路至二环北路)、青岛路(二环西路至腊山河西路)、腊山河西路(经十西路至青岛路)、经十西路(腊山河西路以西)、党杨路、刘长山路、二环西路(经十西路至二环南路)、二环南路(英雄山路以西)、G104、望岳路(S103)等货车通道通行。
五、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的车辆不受上述管控措施限制,包括:
(一)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含巡游出租车和在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备案的网约车辆);
(三)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道路养护、道路清障等车辆;
(四)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
(五)其它因生产、生活、疫情防控等需要,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车辆。
六、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措施:济南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停止使用燃油(气)非道路移动机械(民生保障、应急抢险、城市运行保障、执法执勤等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