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货车限行规定2021
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4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自2021年4月5日至2021年7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 、3和8、4和9、0和5、1和6。
自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10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0和5。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对于已经购买轻型、微型封闭货车的车主,确需进入外环线及以内道路从事运输服务的,可在4月20日以后,登陆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领轻型、微型封闭货车专用通行证,但需注意的是持证车辆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早晚高峰时段(7时至9时、16时至19时)仍禁止通行。
禁止在其他设有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交通标志的道路上通行。交管部门将依法严格处罚封闭货车违反载货汽车限行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封闭货车如需在限行时间、限行范围内行驶的,可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专用通行证,按照通行证上指定时间、范围通行。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 2021年轻型微型货车货车限行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对五环外限行封闭货车的求助
北京市里三环内什么车不能进啊?
截至2019年10月,北京市里三环内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外省、区、市核发号牌的摩托车、外省、区、市黄标车不能进入。
北京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限行规定:
一、对于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每天6时至23时,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五环路主路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二)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以下简称“黄标车”),全天禁止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和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通行;本市相关部门不予办理营运证和通行证。
(三)本市黄标车按车辆注册月份每3个月进行一次尾气排放检测,检测不合格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二、对于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二)每天6时至24时,禁止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三)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载客汽车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时至17时,执行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围为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按照北京市机动车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执行。
(四)全天禁止摩托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五)挂车以牵引车(指有动力的拖车)车型和号牌为准进行管理。
(六)对于外省、区、市黄标车,不予办理进京通行证件,全天禁止进入本市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和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行驶;自2015年1月1日起,禁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在道路划设的公交专用车道内,在规定的时间内只准公共汽车、电车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该车道行驶;遇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时,按照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标志指示,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进出或者穿越道路的,应当让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先行。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进主路的机动车应当让在主路上行驶的和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让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行驶缓慢时,应当停车等候或者依次行驶,不得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不得鸣喇叭催促车辆、行人。
第九十三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0元罚款:
(一)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道线的道路上,未按照规定行驶的;
(二)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的;
(三)未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或者交通警察指挥行驶的;
(四)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
(五)未按照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
(六)违反倒车规定的;
(七)违反牵引挂车规定的;
(八)违反交替通行规定的;
(九)违反试车规定的;
(十)违反灯光使用规定的。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
[img]什么货车能去北京三环啊
根据《关于对部分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规定,2017年9月21日起北京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货汽车,每天6时至23时,禁止在五环路(不含五环路)以内道路通行;核定载质量8吨(含8吨)以上载货汽车禁止在五环路主路通行。
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货汽车,每天6时至24时,禁止在六环路(含六环路)以内道路通行;每天零时至6时,进入六环路(含六环路)以内道路行驶的载货汽车(除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载货汽车外),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进入六环路(含六环路)以内道路通行。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具体如下:
(一)自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7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10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三)自2019年10月7日至2020年1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四)自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4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北京:9月21日起对货车采取新的交通管理措施